7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在发布会上表示,支持创新是医保目录调整的一个重要的价值导向。这几年,医保部门在目录调整中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患者的健康福祉、全面支持创新为价值导向。在目录调整的过程中,始终将创新作为重要指标和评价维度,推动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
他介绍,2018年以来,总共有149个品种的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占新增医保目录的17%。截至今年5月底,谈判药品的医保基金支出达到了4100亿元,带动药品销售额超过6000亿元。仅2024年一年,医保目录里的协议期内谈判药销售额就超过了1000亿元,所以说,医保在支持创新药方面,是真金白银的支持。
同时,王国栋指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要看到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例如在一些领域中跟随创新比较多,同质化比较严重,一些创新药的临床价值还不够突出。
“为了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避免内卷式的竞争,医保部门明确提出要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的创新。”王国栋强调。
对此,《若干措施》提出了具体的支持举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创新药的研发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方信息互通与协同,做好医保数据资源管理,推动医保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利用。在确保数据安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探索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做好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布局研发管线,提升创新效率。
在医保的准入方面,《若干措施》提到,合理确定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卫生技术评估等技术方法,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患者获益、市场竞争、研发投入等因素,由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谈判形成与中国国情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符合药品临床价值的医保支付标准。提高医保谈判测算专业化能力水平,完善测算方法,更好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优化续约规则,允许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在销售超出预期、增加适应症等触发降价的情况下,通过谈判合理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可不高于简易续约规定的降幅,稳定企业预期。医药企业向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药品不受医保支付标准限制。
在临床使用方面,《若干措施》也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措施,例如对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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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46: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