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30日丨美兰空港(00357.HK)公告,公司获卖方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卖方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资股要约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内资股要约人已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占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0.19%),总代价为人民币23.4亿元(相当于每股股份人民币9.85元(10.62港元))。
假设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于有关期间并无变动,则紧随股份转让协议交割后,该等要约人及彼等的一致行动人士(包括被推定一致行动人士)将于合共246,300,000股内资股中拥有权益(占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2.05%)。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内资股要约人须根据收购守则就该等要约人尚未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所有股份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要约。
该等要约人有意维持公司的上市地位。如少于25%的已发行股份(即公司适用的最低公众持股量)由公众持有,或如联交所认为(i)股份买卖存在或可能存在虚假市场;或(ii)由公众持有的股份不足以维持有秩序的市场,则联交所将考虑行使其酌情权以暂停股份的买卖直至公众持股量恢复至规定水平。该等要约人将采取适当步骤以确保在该等要约截止后股份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内资股要约人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515)。内资股要约人主要从事机场管理、免税品及商用物业业务、房地产、物业管理及酒店业务。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内资股要约人的主要股东为海南机场集团(其为内资股要约人的单一最大股东)及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两者分别持有约24.87%及19.69%权益。海南机场集团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则由海南国资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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